公文处理制度
一、 签收公文要逐项清点,重要公文要逐项查点。
二、 登记公文必须将标题、密级、文号、缓急程度、来文单位、件数、收文时间及分发情况登记清楚,以便查询。
三、 批办。凡需办理的公文,登记后由综合部主任批拟办理意见。
四、 承办。根据领导的批办意见进行传阅、办理。
五、 催办。公文处理过程中转给各部门的文件要按时限定期催查。
印信管理、使用制度
一、 明确管理职责。中心各类印章统一由综合部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二、 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使用中心各类印章、开具各种信函必须经中心主任批准。
三、 严肃印信管理纪律。印信要严格管理,不准私自携带印章外出,印信管理人员不准随便将印章和介绍信交与他人管理使用。不准开具空白信。
四、 提高用印质量。盖印时印油要均匀,位置要正确(压年盖月),要端正、字迹清晰,不准歪、倒或模糊不清。
新闻中心请销假制度及奖惩规定
一、中心所属各部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除按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节假日休假外,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二、中心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一天以内需由分管副主任批准;一天以上需由中心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病假需持医院有关证明并经中心主任批准。中心副主任请假,需经中心主任批准。
三、请假人员期满后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销假。
四、中心人员累计全年迟到、早退超过30次的,事假超过15天的,病假超过30天的,旷工超过7天的,扣发当年奖金。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按管委的有关规定做待岗或停职处理。
五、所扣发奖金做为中心主任基金,用于中心人员奖励。
新闻中心车辆管理制度
一、 为加强中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损耗,保障车辆安全,保证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管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 中心综合部负责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 中心各部门公务用车,原则上应由分管副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四、 中心司机应加强自身修养,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增强业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要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节约用油,安全行车。
五、 未经允许,司机不得将车辆借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也不准由其他人驾驶车辆。严禁公车私用或公车乱用。对于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车辆使用安排,司机应予拒绝。
六、 中心司机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未安排出车时,应在车队随时待命。工作时间外出或维修、保养车辆,需事先向中心综合部说明。
七、 因司机违章或违反车辆管理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失、丢失等重大事故的,按管委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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