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市本级及开发区持《再就业优惠证》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注意事项

      一、市本级:个人全年缴费总数:5688.63元,具体情况:(1)全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为276.5×3+331.85×9=3816.15元。(2)全年缴纳医疗保险费为139.15×3+161.67×9=1827.48元。按每人50%的补贴标准应为2844.3元/人。审核时以经办银行打印的原始缴费单据作为补贴资金的依据。
二、开发区级:个人全年缴费5922.36元,具体情况:(1)全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为3982.32元。(2)全年缴纳医疗保险费为1940.04元。按每人50%的补贴标准应为2961.18元/人。审核时以税务局打印的原始缴费单据作为补贴资金的依据。
三、灵活就业人员所有申报材料先由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初审,《审核认定表》一律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用碳素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审核认定表》填写完后,要有申请人签字确认。上报市局所需材料为:《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灵活就业证明一份;《审核认定表》一式两份;银行出具加盖公章的缴费单据原件;非“4050”人员(即男1957年12月31日后出生,女1967年12月31日后出生)需提供个人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各街道、社区从现在起要组织人员和力量做好准备,搞好宣传和发动工作,耐心细致地开展服务,所有申报材料最后由街道统一整理、上报。市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0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补贴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底,即2008年未申报的,2009年将不再受理。
五、各街道、社区要分批次上报灵活就业人员汇总表,汇总表与该批次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相配套,汇总表要有具体经办人员、街道社区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企业社保补贴已满三年的人员不再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未享受医疗保险补贴的人员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到2008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男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4050”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到法定退休年龄。
七、电子表格填写的相关规定:1、身份证为文本格式;2、《再就业优惠证》号内不加汉字和点;3、姓名、身份证号一定与身份证相符;4、补贴时间格式为2008-01-01;5、合计金额为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之和。6、电子表的格式在邮箱中,邮箱地址为qhdjyk@126.com,密码为3262jyk679。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审批流程图
符合秦政[2006]59号文件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

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申请: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或个体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就业证明;④《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⑤银行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⑥非“4050”人员(男1957年12月31日后出生;女1967年12月31日后出生)需提交个人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复印件。

由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初审合格后,按隶属关系分别上报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原市属以上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由市本级负责审核发放,2008年市本级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原县(区)属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的审核发放工作由各县(区)负责。
发布时间:2008-10-24 9: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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